深圳是创业之都,在国家鼓励大众创业、万众创新的大背景下,深圳成为我国初创企业、中小微企业和个人创业者密度很高的一个城市。深圳市政府对优化经商环境,提高民营企业经济活动力做出了一系列的扶持政策,其中就包含创业补贴中的深圳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政策。




 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条件:

  1) 属于补贴人群中的一类。深圳市院校在校生(全日制普通高校、职业学校、技工院校)、全国院校毕业5年内人员(普通高校、职业学校、技工院校人员 、留学生)、深户复员转业退役军人/随军家属 (需提供退役证明)、深户残疾人 (需提供残疾证)、深户失业人员 (没有以公司缴纳社保,并办理失业证明的人)、年满18周岁且未满60周岁的港澳居民(需提供港澳身份证)。

  2) 企业聘用深户员工并为其正常缴纳社保满6个月后。

 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标准:

  1) 聘用3人及以下,给企业补贴2000元/人

  2) 聘用3人以上,每增加一人给企业补贴3000元/人(总额不超过3万元)

 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-所需资料:

  1、深圳市自主创业补贴申请表

  2、身份证/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/港澳居民居住证,三种证件选择一项提供即可,需验原件,留存复印件。

  3、初创企业银行存款基本账户,单位盖章

  4、招用法定劳动年龄人员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,需验原件

  5、税务登记证及申请当月前6个月的纳税证明,已办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不需提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