答: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,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。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的加计扣除,是指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,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,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%加计扣除。残疾人员的范围适用《残疾人保障法》的有关规定。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A107010免税、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“三、加计扣除(四)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加计扣除”栏次填报。